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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转内资的那些事儿!

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如何办理?关注东迈了解新政策
外资公司转内资
 

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为了吸引外资,国家在政策上大力扶持外资企业。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政策的调整,以及《外商投资法》(2020年1月1日)的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

最近很多人问,外商投资企业被国内主体收购,那么外资企业能转为内资企业吗?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流程呢?办理过程中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来看看小智为您整理的信息。

外资企业转内资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呢?

1、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股东将其在企业中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境内企业、经济组织或中国大陆居民;

2、变更后依照《公司法》登记为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办理流程是什么?

1、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外资企业信息变出;

2、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内资企业信息变入;

3、到税务局办理企业税务信息变更。

注意事项
 
1、
企业性质

企业性质由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在变更的过程中需要同时将企业性质做变更。

2、
注册资本

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可以外币表示,亦可选择以人民币表示。当外资企业注册资本以外币表示时,在外资企业转为内资性质时就涉及到注册资本由外币变为人民币的问题,那折算的汇率应当以什么为基准呢?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字[2006]81号)第八条“作为公司注册资本的外币与人民币或者外币与外币之间的折算,应按发生(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规定,在外资转内资时,作为公司注册资本的外币与人民币或者外币与外币之间的折算,应按发生(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

3、

经营管理机构设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01年3月15日-2020年1月1日)第六条规定,合营企业设董事会,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自2020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施行,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中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即:公司的权力机构一致为股东或股东会(主要表现为中外合资、合营公司中原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现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同时,在《外商投资法》施行后五年过渡期内,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保留原企业组织形式。因此,中外合资企业在转为内资企业时,可以在办理变更手续的同时一并办理企业权力机构的变更,无需另外变更企业的权力机构。当然,企业仍可选择保留董事会,作为经营管理机构,对股东或股东会负责。五年过渡期后,不再受理与《外商投资法》相悖的议事规则形成的决定或决议。

 

4、

资金交割

外资转内资的过程中,股权交易双方协商交易价格、交割方式,履行相应的外汇批准、登记程序,并严格按资本项目项下的外汇登记后方可办理外汇出入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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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01 已被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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